问题 | 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在主观方面所具备的故意,主要体现为行为人对于自身行为会直接或间接破坏公务活动的公正性以及公共财产所有权这一事实有着明确的认知,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仍然抱有期望并积极推动该种结果的实现。
在贪污罪中,行为人往往怀揣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意图,他们会借助于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采用侵吞、盗窃、诈骗等方式,甚至是其他非法手段来占有公共财物。 这种故意心态,无疑是构成贪污罪的关键要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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