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取回扣多少钱犯法了判刑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取回扣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构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管理职务或具有技术职称的工作者,如果滥用其职务的便利,索要或者擅自收受他人财物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或者为其他人谋求不当的利益,只要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即可以被判罚刑事责任,即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缴纳罚金; 如果涉及的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的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也要缴纳罚金; 而当涉及的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时,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仍然需要缴纳罚金。 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这几个标准,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因此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通常而言,受贿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受贿金额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三百万元人民币的,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 而受贿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人民币的,则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实际的定罪量刑过程中,还会充分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受贿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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