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追诉时效从何时算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贪污罪的追究时效以犯罪行为实施之日为起算时间点;
而若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性或延续性的特征,则应自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终结之时起进行计算。 就贪污罪项而言,倘若被告人在法定追诉期内再次触犯其他罪行,那么前一个罪名的追诉期限将从其新罪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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