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20万有可能判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贪污金额达二十万元的案件其是否能够获得缓刑判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全面考察多个因素的综合作用。
一般而言,倘若贪污行为涉及的金额在二十万元至三百万元之间,那么就会被认定为贪污罪中的“数额巨大”情况,将会面临三年及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附加一定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惩罚。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对于是否应当给予缓刑的判决,还需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其是否具备突出的悔过表现、是否存在再度构成犯罪的风险以及其可能对社区产生的影响等等多个方面。 若被告人能主动投案自首、有立功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积极退还赃款,真心实意地表达悔过之情,并且经过专业评估后确认其适用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也存在着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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