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立案金额可以累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涉及到数额问题时是可以累积计算的。
所谓受贿罪,就是指借助自身职位优势的国家公职人员,精心谋划获取他人财物亦或是违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且将这些财物用于为他人谋求不正当的利益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受贿行为是多次发生的,那么对于这种受贿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就是允许进行累计计算的。 这样的累计计算方式,有助于我们更为全面且精确地把握受贿者的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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