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贪污罪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犯罪其实质系指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倚仗自身职务之便,将公共财产通过侵占、不法窃取、欺诈或其他非法方式,据为己有之非法行为。
对于如此恶劣性质的犯罪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早已设定了明确的立案标准。 具体而言,贪污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者,应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数额较大”,依照该条款规定,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 而对于贪污金额在人民币二十万元至三百万元之间的罪犯,则应被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至于贪污金额超过人民币三百万元的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将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处,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