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适用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条文所定义的受贿罪,其具体构成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职务中所拥有的权力和便利条件,以此为基础去向他人索求财物、或者未经法律程序而私自收取他人给与之财物,并且以此作为向他人提供某种特定利益的交换条件。
此种行为在事实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无论是主动地、积极地向他人索要财物,还是被动地、无意间接受了他人的财物,只要是在工作职务中所拥有的权力和便利条件下进行的,都将被视为受贿罪。 2.即便本身并未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但是在工作职权范围内非法接受了他人的财物并且为之提供某些特定的利益回报,同样将被视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处所提到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要求实际谋取到的利益必须已经实现,只要存在这种意图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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