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涉嫌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贪污罪的判定,通常需全面审视诸多关键要素。
首先,从主体角度来看,贪污罪的首要罪犯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被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进行管理和运营国有资产的相关人士。 在客观方面,这种犯罪主要表现在其滥用职责之便,以侵占、窃取、诈骗及其他公开手法,非法占有公有财物的行为举止。 其中,“滥用职务上的优势”是指,凭借自身职位权限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带来的掌控、管理和处置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 另外,从主观方面来看,此类罪行必须具备故意心态,且具有非法占有公有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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