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法所规定的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类型,主要涵盖了国家行政部门中的工作人员。
而此类工作人员在定义上也有特定的范围,仅限于在国家机关中从事行政决策或者执行具体事项的人员。 同时,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内的公务人员也包括在此类范畴之内。 此外,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委托派遣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从事政务活动的工作人员,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担任政务职务的人员,同样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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