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是否包括行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行为中包含了行贿罪这一类型。
所谓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国有制性质的公司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他们在行使所拥有的权利过程中,触犯了我国刑法关于贪污腐败、受贿、玩忽职守等相关条款,从而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破坏了国家对公共事务正常运行的管理秩序,按照法律规定应受到刑事责任惩处的各类犯罪行为。 而行贿罪则是指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提供财物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然而,如果因为被勒索而被迫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但并未因此获得任何不当利益的话,这种情况并不属于行贿罪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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