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间接正犯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如何判定贪污罪中的间接正犯这一问题,我们往往需要从多个维度来全面考虑其复杂的特点。
所谓间接正犯,就是指利用其他人为其服务,从而实施犯罪行为的个体或组织。 在贪污罪的论证过程中,能否被认定为间接正犯,关键在于讨论行为人对他人行动的支配力及影响力。 例如,如果某人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去驱使并促使未持有犯罪意图的人做出贪污行为,或是利用那些无法承担刑事责任的人作为其贪污行动的参与者时,假如这些被利用之人并不具有犯罪主观意识,完全在利用者的计划、预测与掌控之下完成贪污行为,那么利用这种手法者便有可能成为贪污罪中的间接正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