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的对应罪名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罪名为“受贿罪”,具体定义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利用职权之便,向他人索要财务,或者非法接受他人所赠财务,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
与此罪名相呼应或紧密关联的另一个罪名为“行贿罪”。 行贿罪则是指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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