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受贿罪收受的贿赂要上交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受贿罪的处罚过程中,被判定犯有该罪行的当事人所收受的不法贿赂(即“受贿财物”)必须全数上交给相应的司法部门或公共机构。 
这种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利用自身权力,强制性地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以非法手段收取他人财物,从而为他人谋求不当利益的行为。 对于这些受贿所得的财物,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追缴处理。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公正性以及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能有效地防止犯罪分子通过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来获取不义之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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