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服刑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身陷贪污罪行深渊的罪犯,在身陷囹圄期间应当严格尊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投身于自我改造的过程之中。
当这些犯人处于服刑期内时,监狱将会依据他们在诸多方面如对罪行的深刻忏悔、严格遵守狱规纪律以及积极参与各类教育学习与劳动改造活动中的表现,逐项进行综合评定。 倘若罪犯表现优异,且符合法定的减刑或假释条件,那么他们将有可能依法获得相应的奖励。 而对于贪污罪行的服刑人员来说,监狱的改造工作主要是为了协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身犯罪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重塑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法律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