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确定行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罪”乃指针对性谋求不规制利益,对身处国家机构或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公职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通过给予财务的方式进行的犯罪行为。
在认定此种犯罪时,需全面考量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行为人在主观意识层面必须具备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明确意图。 此处所称的“不正当利益”,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的利益,也涵盖了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协助或便利条件。 其次,在客观事实方面,行为人确实实施了向他人给予财务的行为。 其中,财物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亦或是财产性权益等多种类型。 最后,行贿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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