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行贿罪里,如何确定是否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费解。
总的来说,我们把不正当利益定义为违反了所有法律、法规、规章甚至是政策所定义的权益,也包涵了那些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多方面的活动中谋求取得竞争优势而产生的利益。 例如,在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行为时,被发现有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例如给予相关人员财务资助来获取项目成功或使其自身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的情况,都可以被视为是在谋取不正当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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