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的故意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如何确定受贿罪的主观故意这一重要问题,通常需要从多个角度开展全面审慎的分析和评估。
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被告人确凿知道他人赠予之财物乃是借助自己所从事职业所拥有的内部资源来为对方带来某种利益,且在明知此种情况之下仍欣然接受了这些财物,那么便可被视为已经具备了构成受贿罪所需的主观故意。 例如来说,倘若本应履行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向其送礼之人的真实意图和目的有明确的认识——即希望通过其职权为送财务者获得不当利益,然而即便如此,行为人依然予以收受,这种情形无疑展示出行为人存在着实施受贿罪的主观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