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工作人员回扣属于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国家公职人员收取回扣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这需根据特定情境进行细致分析。
通常来看,若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优势,私自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回扣并据为己有,且涉及金额丰厚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便可能被判定为受贿罪。 然而,若国家公职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各种名目收取回扣及手续费,并将其占为己有的,则应视为受贿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而贪污罪则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欺骗、盗窃等方式侵夺、篡夺或者以其他不当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尽管受贿罪与贪污罪在构成要素方面有着显著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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