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巨额归还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挪用资金罪这一问题上,若行为人非法动用了数额巨大的资金且随后及时归还给原主,我们必须要从多个角度全面考量案件处置的各种可能性。
首要的是,归还擅自借用的资金固然可视为减刑理由之一,然而绝非即刻被赦免所有的刑事责任。 一旦行为人有挪用公款的事实存在,即使已经将款项归还原主,他仍然要承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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