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是身份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受贿罪被定义为一种基于身份的犯罪类型。
具体来说,受贿罪的实施者必须具备特定身份条件,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这种特殊身份作为受贿罪成立的必备条件,使之成为了身份犯的典型代表。 身份犯则是一类特殊形式的犯罪,其犯罪行为人需要满足相应的特殊身份要求才能构成本罪。 正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地位,使得他们能够独立地构成受贿罪,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则无法单独触碰这条红线。 在法律层面,对于何谓国家工作人员有着明确的界定,其中包括在国家机关中履行公职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从业人员,以及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等等。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受贿罪确实属于一种身份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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