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的合法财物会被判退赔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典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受贿罪的定罪量刑,可以根据案情的具体性质、情节的轻重以及被告人的行为表现(例如是否如实交代罪行、真诚忏悔、积极退赃等等)而做出相应的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律条款并未明确指出对涉案赃物是否必须予以退还赔偿,而决定是否应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关键因素在于犯罪情节及被告人在犯罪之后的态度表现(如是否如实供述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等)。 若在提起公诉之前,被告人能够主动坦白自身罪行、真心悔过并积极退回赃款,从而有效地防止或降低损害后果的发生,则可依照本法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换言之,倘若被告人能采取上述积极措施,法院有可能会酌情考虑对其所涉财物的退还赔偿问题予以从轻处理。 然而,若被告人未能采取此类行动,或者其行为无法有效阻止或降低损害后果的发生,那么法院便可能会根据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要求其退还赃款。 因此,是否判决退还受贿所得的财物,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与被告人的行为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若被告人能展现出积极的悔罪态度并实施退赃行为,或许能减轻其退还赔偿的责任; 反之,若其行为表现欠佳或缺乏悔罪诚意,法院则可能会要求其退还赃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受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