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5000元构成行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明文规定,认定行贿罪的要素囊括了为特定个人或单位谋求不正当经济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支付不正当金额的财产作为报酬。
假如某个个体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价值5000元的财物,其背后的动机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行贿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条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5000元是否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因此在实际案件中,我们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判断。 若经证实,5000元的确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那么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向国家公职人员支付5000元财物的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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