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过贪污罪的人还可以相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罪犯,我们可以选择免于刑事处罚,同时也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实施诸如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非刑罚性的处理措施。
因此,即便某位人士曾有过贪污罪行,只要其犯罪情节轻微,且满足免于刑事处罚的相关条件,那么法律便会允许我们对其实施上述非刑罚性处理措施。 换言之,若某人已接受了法律所规定的非刑罚性处理措施,那就说明他已经对自身的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并表示愿意进行改正,因此在特定情况下,我们是可以给予信任的。 然而,在决定是否信任某个人时,我们还需综合考虑其他诸多因素,例如他的行为举止、信用记录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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