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本篇探讨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相关内容,揭示出行贿罪构成所需的条件,即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财务援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条并未明确指出“事先未支付款项”是否属于行贿罪的范畴。然而,从法条的精神实质来看,倘若行为人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财务支持,不论是在事件发生之前、期间或是之后,都有可能被判定为行贿罪。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若某人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无论其是否提前支付款项,只要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财务支持,便有可能触犯行贿罪。然而,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仍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由司法机构依法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