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行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条法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的关键要素在于行为人是否有意通过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或赠与财物来获取某些非法利益。
倘若行为人确实是出于获取不法权益的意图,那么即便其最终并未如愿得到相应的不当好处,也有可能被判定为实施了行贿犯罪。 另外,在一些涉及到经济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若行为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或赠与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提供回扣、手续费等形式的经济利益,同样会被视为行贿行为进行处理。 然而,若行为人所馈赠的财物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恐吓和威胁,并未由此获得任何不当利益的话,那么这种行为便不被视为行贿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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