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关于贪污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贪污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在我国《刑法》的第382条款以及第383条款中,对于如何裁决与量刑贪污罪做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 这里将提到的是,若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被委任负责管理国有金额的特定群体,倘若他们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性,实施了侵吞、盗窃、欺诈及其它非法途径占有公共资金的行为,那么这种现象就被认定为贪污行径。 针对贪污行为的具体判罚,则需要考虑贪污数额以及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贪污数额相对较大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支付罚金作为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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