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公职人员也有贪污罪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关于贪污罪的行为主体,其范围并非仅局限于国家公职人员,而进一步扩大至接受国家机构、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企业、公立机构、社会团队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有关人员。同时,对于那些与上述人员相互勾结、共同实施贪污犯罪活动的非公职人员,亦可被视为贪污罪的共犯。因此,在特定条件下,非公职人员同样有可能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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