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必须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行贿罪这一犯罪形式,其构成要素包括以获取不正当收益为目的,向国家公职人员支付财务款项这样的行为。然而,这条法规并未明确指出行贿罪是否必须被立案处理。然而,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任何可能涉及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应依法展开立案侦查。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是否对某起案件进行立案,往往取决于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所做出的判断。若有公民举报或发现存在行贿行为的线索,公安机关将对此展开初步调查。若经调查认定符合立案标准,则会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反之,若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无犯罪事实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亦可决定不予立案。因此,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并未明文规定行贿罪必须立案,但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贿罪仍有可能被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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