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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前未约定,事后感谢算不算贿赂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如若事先未曾有过明确约定,仅在事后表达感谢之情,那么这一行为原则上并不属于违法范畴,也不能构成为贿赂罪。
然而,倘若某人明知自己正在充当受贿者或行贿者之间的中介角色,推动贿赂交易达成,而且事后收取了行贿者给予的感激资金,那么他便在事实上构成了贿赂罪,因此这一行为属于法律所不容的非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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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5:3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