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判断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必备要件包括:
首先,该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为特殊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 其次,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直系亲属以及与其具有密切关联的其他人。 再次,该罪在客观方面的显著特征具体体现为: 依托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职位优势以及所营造出的有利环境; 为特定的委托人非法牟取不应得的经济利益,进而向人索取或者收取相应的物质财富,且该财富价值需达到法定的数额要求,或者所涉及到的情节较为严重。 最后,作为主观要素之一,行为人必须出于明知故犯的心态实施相关行为才能成立该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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