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成立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须为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得到国家授权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与运营的相关人员;其次,在主观因素上须存在私自挪用公款的故意,也就是明知道这笔款项属于公共财产却仍然非法占有;再次,在客观层面上必须有实际的挪用公款行为发生,即未经许可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最后,所挪用的公款金额需达到一定程度或者持续时间较长,通常来说,如果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便可被视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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