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可能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性质的人群,确切地说,该犯罪主体必然是国家机关中的公务执行者;
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内部从事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士; 以及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担任公务的人员; 此外,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委托,对国有财产进行管理、经营的人员; 以及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所规范的从事公务活动的其他人群。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构成方面必须源于故意心态,并且具备直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意图。 过失行为并不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 3、客体要件贪污罪的侵害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产。 在此过程中,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被视为主要客体; 而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产的所有权则属于次要客体。 4、客观要件贪污罪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通过侵吞、盗窃、诈骗等方式,或者采用其他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贪污行为的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素: 一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 二是行为人实施了侵吞、盗窃、诈骗等方式,或者采用其他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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