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临时工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临时工在执行职务期间,未经许可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且该挪用金额较大并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了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性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然而,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主体资格、主观意图以及客观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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