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小组长构成受贿罪主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内,村居民小组长被归类于农村基层组织从业者的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条以及第385条相关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假若这些人在辅助国家行政机关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之际,滥用其职业优势,以非正当、不法途径收取他人物品,为特定当事人谋求私益利益,便有可能被认定触犯受贿罪。因此,当村居民小组长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时,他们将被视为该罪行的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犯第一款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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