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的行为主体主要集中于国家工作人员群体,其涵盖范围较广,详细包括凡在我国各级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组织机构内履行公职的人员;亦包含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机关单位或者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委派至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以及所有依法执行公务职责的人群。除此以外,对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同样具备成为贪污罪行为主体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