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行贿算行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刑事法律体系中,承诺性行贿被定义为给予他人财物,从而企图获得非法或不当利益的行为。依据刑法相关条款,此类行为可被判定为行贿罪。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行贿罪不仅仅限于实际的财物给付行为,同样涵盖了承诺给予财物的情况。倘若行贿者具备明确的行贿意图,且已经向受贿者作出承诺,尽管实际上没有兑现其财务承诺,仍可能被判定为行贿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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