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受贿罪触发了劳动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业受贿罪,其主要牵涉到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在行使其职责时利用特定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财务或者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务作为报酬,以达到为他人谋求经济利益之目的的不当行为。而此类行为若出现在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之中,就有可能特定情况下违反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具体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如果劳动者在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时采用了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或者雇主在合同中擅自免除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亦或是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类劳动合同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当劳动者因为涉嫌商业受贿罪而受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雇主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 然而,究竟是否会引发劳动法的适用,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如果商业受贿罪的证据确凿,并且该行为与劳动者的职务行为存在直接关联,那么这很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中所描述的情形,即由于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规定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总的来说,商业受贿罪确实有可能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要确定是否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则必须根据具体案例的详细情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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