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挪用公款罪怎么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挪用公款行为者,应照此条款所规定的挪用公款罪予以定罪处罚。
然而,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在承担刑事责任上具有一定特殊性,故在具体量刑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年龄、犯罪情节以及悔罪表现等多重因素。若未成年人实施的挪用公款行为满足了该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例如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擅自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或借予他人,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程度,逾期未偿还超过三个月,或者虽然未逾越三个月,但涉及金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则应按照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予以定罪处罚。 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结合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及犯罪情节,有可能适用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者,甚至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另外,若未成年人在被提起公诉之前能够主动退还挪用的资金,亦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值得强调的是,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时,必须严格遵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原则,尽可能减少对其身心健康与教育成长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法官在裁决量刑时会全面权衡上述各项因素,以期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