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当利益是否构成行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三百八十九条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行贿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对国家公职人员给予财物这一行为,且其目的必须是为了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然而,若向国家公职人员所提供的财物是出于谋求合法权益的考虑,那么此类行为便不能被视为行贿罪。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合法权益并不构成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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