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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贿受贿罪怎么判定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行贿及受贿罪之定罪判断的参考依据,乃是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以及第三百八十五条所载明的具体内容。行贿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为谋求不当利益而向国家公务人员赠送财产性权益;反之,受贿罪的构成要素则涵盖了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有意识地索求或擅自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为此人为他人提供协助的事实。在实践操作层面,若有人企图通过向国家公务人员赠送财物来获取求职升迁机会、合同签署等不当个人收益的,此类情况即可被视为行贿罪的表现形式。
然而,若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主动索求或擅自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在经济活动中收取回扣、手续费等,并以此为他人提供协助的,则可被视为受贿罪的表现形式。在进行定罪量刑时,必须对相关证据的充分性进行审慎评估,同时还需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与客观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法律条款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若证据确凿且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便可据此判定为行贿或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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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2: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