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也被称为“挪用公款罪”,其主要构成要件为:犯罪主体指向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中的职员;犯罪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实施,意图将所任职单位的资金归于个人或获取他人借贷;在客观方面,犯罪行为人需利用自身职权上的便利,以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方式套现或者提供借贷;
同时,其套现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且该行为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未予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套现金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此种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单位资金的合法使用权以及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