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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受贿赂后返还的是否成立行贿罪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收到贿赂并予以退还之后,是否会构成行贿罪,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若接收贿赂的行为已然完成,并且行贿者出于违法目的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务,即便此后对所获财物实施退回,亦无法改变其行贿罪的既定事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规定,为谋求不当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的行为,即构成行贿罪。因此,无论贿赂是否得到退还,行贿者的行为都已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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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6: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