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江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江苏省内,针对行贿犯罪的立案标准与全国各地保持着基本一致性,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标准或许还将面临一些微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款,对于行贿罪的认定,其立案标准往往需要涵盖行贿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较大金额、多次实施行贿行为以及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等多个方面。在江苏省内,当行贿金额达到特定数值(例如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时,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行贿罪,但是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受到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司法实践经验的影响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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