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省挪用资金罪量刑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凡擅自将公款挪用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原主或用于盈利性活动,且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3万元至5万元之间者,将被判处为期一年以下的拘留监禁;若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则会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最长为6个月)。在此基础上,每增加涉案金额1万元,刑期将会随之延长一个月。如果公款被挪用用于非法活动,且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1.5万元至2万元之间者,将被判处为期一年以下的拘留监禁;若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2万元及以上,则会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最长为6个月)。在此基础上,每增加涉案金额3500元,刑期将会随之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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