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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的刑事司法保护范围界定明确如下:
首先,如有挪用公款私自供个人使用,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伍仟元至壹万元之上,同时涉及到非法行为,则需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其次,如果所挪用的公款数额在人民币壹万元至叁万元之间,已经被用于个人盈利性活动中,也将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刑事立案;
最后,若挪用公款私自供个人使用,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壹万元至叁万元之间,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同样需要依法予以刑事立案。在此基础上,各省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实际经济状况和社会发展水平,在上述规定的涉案金额范围内,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备案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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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0: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