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不正当利益证据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考虑的因素是,获取此类利益是否符合国家法律体系的严格要求。此处提及的法律规定应被视为广泛意义上具有国家约束力的行为标准,其涵盖了诸如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规定、办法、通知以及政策等多种形式。换言之,任何试图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理所当然地被视为不正当利益。
其次,需要审视获取此种利益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由、理性、合同、契约、诚信等方面,因此,任何在经济活动中违反这些原则并破坏市场经济规则从而获得的利益,均应被视为不正当利益。 再次,需要考察获取此种利益是否与公序良俗相悖。公序良俗是指我们社会大众普遍认可并遵循的良好习俗及公共秩序,因此,任何违背这些良好习俗及公共秩序的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同样应被划分为“不正当”的范畴。接下来,需要关注获取此种利益是否违背社会道德观念。道德作为法律以外另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用于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因此,任何试图获取违背道德的利益或者通过不道德手段获取的利益,都应该被视为“不正当”的。 最后,需要考量获取的此种利益是否背离社会共同价值追求。社会共同价值追求包括人格尊严、集体荣誉、公民信仰、社会理想、国家梦想等多个层面,如果获取的利益与这些社会共同价值相冲突,那么我们很难将这种利益视为正当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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