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腐收缴的钱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行中所获得的非法收益将由法律依据进行审查和追究,并受命令要求退回。
对于已构成犯罪行为者的违法收益的所有财物,都必须进行全面搜查并强制要求退款或赔偿; 对于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则应尽可能迅速地返还给他们。 对于违禁物品以及为犯罪活动提供所需的个人财物,也必须进行没收。 所有没收的财物和罚金,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上交国家财政部门,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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