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两万元会有什么后果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如果贪污的金额只有2万元,那么就尚未达到贪污罪所规定的立案门槛,自然也就无法构成犯罪行为,自然也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并且面临刑罚制裁了。
然而,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注意,那就是当贪污的金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时,只要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该被视为“其他较重情节”,并按照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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