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司公款还清了会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行为人擅自挪用了公款并随后已经偿还了公款,然而,如果他们的偿还行为是在最初的挪用行为发生以后的三个月之内完成的,或者存在着公款被用于产生盈利收益的情况,那么这种行为仍然可以被视为是犯罪行为。
根据我们的刑法典第384条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在职的国家政府官员,他们通过自己在工作岗位上所掌控的权力优势,有意识地挪用公款,并且数额较大,同时将这些公款用于个人的盈利活动,或者是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且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仍未归还的,都属于挪用公款罪的范畴,将会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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