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谁负责抓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公务员工资事宜的职务犯罪案例,原则上理当交由检察机构全权履行调查职责加以妥善处置,然而若涉及如贪污、受贿等特殊类型的罪案,那么就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规定将案件转交公安部门予以相应的审理,此乃监督与执法体系的必然要求所在。为了能更为深刻地认识并把握职务犯罪的行为构架及其构成要素,也就是要了解一般犯罪的基本构成,我们
首先需要理解并掌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明确规定的,某一具体行为是否满足了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全面性和综合性的主观以及客观条件。这种以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为基础的构成要素,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规范中得到了明确的界定和认可,它作为判定一般犯罪的关键依据,已然成为了司法审判过程中对犯罪行为进行裁决的核心要素之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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